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垂直电梯 供应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垂直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1.2项目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幸福路与光华路交叉口西北角。
1.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8482.55㎡,地上面积88388.73㎡,地下建筑面积10093.82㎡。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12台客梯(其中4号办公楼的1台客梯兼消防梯)供应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供货或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配合消防联动调试、专项验收、保修、保养、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5台货梯供应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供货或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配合消防联动调试、专项验收、保修、保养、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一标段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和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同时授权制造商满足上述“①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二标段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和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同时授权制造商满足上述“①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4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至少1个已完成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垂直客梯供应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相应复印件及运行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5二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至少1个已完成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垂直货梯供应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相应复印件及运行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8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1年3月-5月)的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10.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0.3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四、工期
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并支付设备定金后45天设备交货至施工现场;设备到场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含报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运行合格证)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地点:湘潭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主页
(2)截止时间: 2021年7月 日9: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同步公示。
本次招标接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551922。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晗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书院路38号
电话 :1730732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