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

“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案例(九)客户信息要保密,账户不得随便查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次数:880

前序

对客户账户信息保密是证券公司的法定义务。客户亲属前往证券公司查询客户信息时,若未按证券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券公司因需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将会拒绝查询。

案例

林某到证券公司营业部要求查询其亲属的证券账户信息,营业部柜台人员核查林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发现林某提供的材料非原件,真实性存疑,因此,拒绝了林某的查询要求。经过沟通解释,林某不认可,进行了投诉。

证券公司总部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认真核查林某投诉事项。经核实,客户林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以下问题:1.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无原件供查验;2.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因此,客户林某不具备合法查询条件,营业部无法协助查询。林某接受解释,达成和解。

提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第3.2.1条的规定,查询证券账户,自然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客户亲属前往证券公司查询客户账户信息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2.客户亲属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应为原件,文件所载文字应清晰可辨,以便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查验审核。

3.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资者查询申请时,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第3.3.2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4.对于查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证券公司应当详细告知相关规定,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并请客户补齐相关合法有效的业务申请材料,为其办理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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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下午,2022年力合创投助跑计划——金融赋能科技企业讲座活动于线上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力合科创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力合创投总经理汪姜维、建设银行南山支行行长刘涛、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63公共平台副主任罗山、建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科长徐奇元作为与会嘉宾,共计70余家企业参与本次线上讲座活动。      本次讲座由力合科创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主办,力合创投与建设银行南山支行承办,作为力合创投2022年度助跑计划系列活动之一,旨在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为力合创投在孵在投企业深度解读国家专精特新专项等扶持政策,剖析科技型企业融资形式与应对策略,提供科技融资服务与资源,助力企业把握融资机遇,为企业的发展高效赋能。       讲座中,汪姜维作了题为《科技型企业融资形势与应对策略》的主题分享,他指出目前国内股权投资整体节奏放缓,面对经济环节下行带来的多重压力,企业应将生存作为第一要务,必须做好以下三点关键工作:做经济发展不及预期的准备;及时调整公司策略,走出困境;高度重视现金流安全。       罗山和徐奇元分别作了《创业补贴政策及专精特新培育解读》和《科技企业专属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分享,并回答了参会企业提出的关于专精特新如何申报、初创企业银行融资受限等问题。不少参会企业现场表示与863公共平台及建行有合作意向,希望线下继续交流对接。       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本次讲座为初创科技企业未来战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设思路和解决方案,并对力合创投接下来的系列助跑活动表示期待。未来,力合创投将加强与各优秀生态伙伴的交流与深度合作,为在孵在投企业提供更多增值科技孵化服务,共同助力在孵在投企业培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