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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介入PE图景渐清晰 曲线从事直投业务

发布时间:2012-04-17 浏览次数:665 来源:

    中小企业融资难愈演愈烈,但作为一家中小企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感受到的却是另一番风景:公司不但轻松获得贷款,而且贷款利率只需上浮10%。

    事实上,甚至是在信贷资源更紧张的2011年,该公司的贷款利率也仅上浮10%~15%。这似乎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环境不相符。因为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即便能获得贷款,利率也普遍需上浮40%以上。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PE投资背景,在风险得到分散的前提下,对于银行而言,利率自然可以优惠。

投贷联动

     日前,中信银行在南京举行了小企业“未来之星”俱乐部的成立仪式。仪式上,中信银行还与九鼎投资、建信资本两家PE签订了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九鼎投资、建信资本之外,包括红杉资本在内的数十家全国性的股权投资基金均派代表到会捧场,参会人员中有相当部分是副总裁级别。

     “PE靠着银行,自然很重视这次接触的机会。”一位参会的股权投资基金人士道出了PE如此热心的原因: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在PE眼中这些就是宝贵的项目资源。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对于工商企业而言,成长的不同阶段,需要的金融服务却并非一成不变:初创期企业可能需要VC/PE的投资;成长期企业需要贷款;成熟期企业则需要上市辅导。

    银行与PE合作的“投贷联动”模式便孕育而生。此模式简言之就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PE则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银行、PE互利共赢,解决企业不同的资金需求。

    事实上,就在中信银行与九鼎投资签约的前一个月,宁波银行还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更早之前的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中小银行也都进入了此领域。

    种种迹象显示,银行与PE之间的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正快速拓展。

银行主导

     近几年来,PE热潮涌动,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资产规模都已达到相当规模。

PE日渐变成金融业态中重要的一支力量,有了此背景,银行、PE合作就有了机构的基础。

     “与银行合作,PE能大大减少寻找投资对象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银行的内部数据库中,不但中小企业数量庞大,而且信息完整,能清晰反映企业的成长经历和财务现状。”一位PE负责人表示,这些信息资源都是PE梦寐以求的。

     “尽管与银行合作时间不长,但公司的已投项目中,有超过10%的比例来自银行。”上述PE负责人还透露,另外一方面,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募集资金很容易,PE不但能获得项目资源,也能通过银行获得大量LP资源。

    手握如此多的资源,占尽谈判优势地位的商业银行似乎也并不吃亏。

    “银行借力PE资源,满足客户的股权融资需求,这在相当程度上也增加了客户的黏度。”一位国有大行研究人士称,此外,随着银行与PE合作的深入,银行还能获取不菲的收入,包括募资服务费、托管费等。

     事实上,上述合作模式多现于股份制银行。与此相比,国有大行在突破分业限制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直接——利用本行在境外的子公司间接开展直投业务。

     例如,农行通过其境外子公司农银国际发起设立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更早的中行还曾通过其香港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成立了渤海产业基金。

     截至目前,四大行在香港均已拥有能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农银国际、建银国际等。而且通过这些公司,四大行也均在境内成立了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至此,银行深度介入PE的图景逐渐清晰:中小股份制银行通过合作模式,力邀PE入围,介入直投领域;国有大行则透过境外子公司渠道,曲线从事直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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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股权投资溢价将征税40%?此传闻近期引发了PE行业“严重关注”及热议。         本报记者经多方采访获悉,国税总局《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草案)(下称《办法》)确实有望近期出台,其中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已被列入议程;但之前某些媒体因未弄清《办法》意图而作出的报道欠完整,理解有偏差。对此,PE行业无需过虑。          记者从地方税务机关处了解到,目前国税总局部门内部已经形成明确思路,未来或将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和合伙企业在股权投资、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力度,但在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增值部分如何评估,按什么标准收税还未有明确规定,并未确定为市场传言之35%或40%的标准。         一直以来,国税总局都在推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二级市场股权投资溢价)取得税权的税源管理。但由于国税总局未出台具体细则,各地区目前征收方式并未统一。         2011年国税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中表示,“要加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税权的税源管理”。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就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但据税务系统内部人士介绍,该通知实施一年来收效甚微。        事实上,非货币性资产因其“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即其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基本特征,在具体评估时其增值部分未产生现金流,由此构成征收个税的主要障碍。具体到PE持股溢价衡量方面,则表现为PE所持长期股权处于解禁期或者尚未套现而难以衡量具体实现的增值情况,PE二级市场持股溢价征税一项,目前业内争议较多的在于“如何对持有的股票溢价进行估值”、“估值时点”以及“具体征收模式”等方面。因此虽然《通知》已经肯定了征税的合法性,但各地征收情况仍然处于散漫而难以全面开展的状态。          “在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增值部分如何评估,按什么标准征收税也还未有明确规定。”有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        接近国税总局人士的说法也对记者印证了上述合伙人“尚未确定”的说法。“目前对投资所得的所有征税项目中,均没有40%这一档税率,企业所得是25%,个人所得中资本利得是20%,只有修改前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档适用税率是40%,但是去年修改后这档税率也已取消,今后PE账面浮盈既不可能按工薪所得征税,更不太可能凭空捏造一档税率出来。”          目前我国在合伙制PE征收所得税一块颇为混乱,“先分后税”是总原则。据此,合伙制基金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机构投资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进一步对记者解释,现行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均已制定法律,不同于增值税等仍以行政条例形式存在的税目,所得税税率的增减和调整都需经过全国人大修订相关法律,或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修改实施细则才能有效,并非国税总局一个部门可以决定。晓晴证监会4月20日披露的IPO名单显示,这场没有硝烟的竞争中,拟上市企业的区域优势凸现无遗。         2012年以来,广东IPO后备军队伍迅速扩大。目前,该地区拟上市企业数量(不含已终止上市企业在内)合计已达74家,仅次于江苏和北京的89家和85家,呈三足鼎立之势。         阵容庞大的广东企业背后,是中信证券(600030.SH)、中金和广发证券(000776.SZ)等29家投行中介。         广东地区74家IPO后备军中,中小企业板和主板的拟上市企业有42家;创业板拟上市企业32家。         截至目前,西电动力科技、顶固集创家居等21家公司处于初审状态;东莞银行、菲安妮皮具等28家企业处于反馈意见阶段。          新大地生物科技、珠江桥生物科技等11家企业已预披露招股书。宜安科技等12家企业已过会,证监会核准后即可启动发行程序。         2012年以来,分别由海通证券(600837.SH)和中信建投保荐的奔朗新材料和京华信息科技,已中止创业板上市。两家公司分别为环境友好材料行业和软件及应用系统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74家拟上市企业中不乏广州酒家集团、富力地产、珠江钢琴、燕塘乳业等知名粤企,而广州属地的公司多达22家,占比近三成,居全省IPO后备队榜首。         4月19日,广州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市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优化广州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 该负责人透露,扶持本土企业上市等方面,现已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22家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广州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事特办,给予“绿色通道”。        “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理进程,及时出具有关手续,使企业尽快申报材料。”该负责人说。         据其透露,目前,全市各区(县级市)基本制定了扶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资金措施,若企业成功上市则奖励100万到300万元。“今年以来,市里正在研究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措施。”         此前,为推动本土优秀企业上市,越秀区已出台《越秀区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建设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园区、打造广州金融街等举措,服务高成长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增值。该区现已有东方宾馆(000524.SZ)等13家上市公司。         前述广州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称,该办针对企业所处不同阶段,分类做好企业上市的跟踪服务工作,即按照“做强一批、上市一批、申报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加强服务,形成企业上市梯队。         目前,广州22家拟上市企业中,9家IPO申请材料进入初审阶段。同时,燕塘乳业、光华科技、昊志机电、鹿山新材料、华工百川科技、金逸影视传媒、富力地产7家企业已进入反馈意见阶段。         此外,天赐高新材料已预披露招股书(申报稿);迪森热能技术、宏大爆破、珠江钢琴、宏昌电子材料4家企业已过会。 前述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结合广州的产业特点,重点鼓励支持信息、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         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中,迅通科技、鹏辉能源科技分属电子信息、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        此外,同有华工背景的华工百川科技和鹿山新材料,分别拟上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特种功能材料行业。 统计发现,除22家广州拟上市企业外,紧随其后的为制造业重镇佛山和东莞的拟上市企业,分别有9家和7家。        其中,星微精密制造、伊戈尔电气、伊之密精密机械、新宝电器、南华仪器、道氏技术、欧浦钢铁物流、海天调味食品、奔朗新材料均来自佛山。        东莞的7家拟上市企业则分别是南兴家具装备制造、领亚电子科技、东莞银行、易事特电源、正业科技、宜安科技、岭南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