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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股份总裁、副董事长吴君晔一行到访力合科创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526

       9月21日,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安”)总裁、副董事长吴君晔一行到访力合科创,双方就数字化系统平台开发、数字化项目合作进行沟通交流。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姝、总经理助理屈东热情接待了来访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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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领导在清华信息港进行了座谈交流。杨姝首先向来宾介绍力合科创,她表示,历经多年发展,力合科创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服务+科技产业”业务模式,聚焦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与未来产业。迄今已累计孵化服务企业3100多家,投资高科技企业近500家,培育上市企业29家、专精特新企业16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0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多家以及200多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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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君晔对力合科创倾力打造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表示充分认可,并向力合科创领导介绍了中达安的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和使命愿景。他表示,中达安是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旗下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耕于工程项目管理领域,致力提供专业高效、安全优质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目前是创业板唯一一家以工程监理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具有住建部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的专业甲级资质。


       随后,吴君晔一行到数云科际和臻像科技参观交流。数云科际是一家为城市基础设施提供数字化服务的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的“数据管家”服务已为超过500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服务。臻像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光场全息显示技术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产品在广告传媒、展览展示、教学领域、医疗研究、数字人等多个相关行业领域得到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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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本次交流活动的还有中达安常务副总裁王胜、常务副总裁甘露、副总裁张鑫、副总工程师方子宁,力合创新发展总经理郑为中,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创新协同部常务副总经理苏延东,数云科际总经理宋岩,力合科创(广州)创新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陶媛、禾麦科技解决方案产品总监李旭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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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据第三方支付领域大半江山的互联网支付,有望于近期迎来行业监管细则。 12月28日获悉,央行日前已向多家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2010年,央行先后下发两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并陆续就商业预付卡、客户备付金等出台监管细则,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也有望于近期发布。2011年因此被第三方支付业称之为“监管年”。而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则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一系列细分监管政策中“最关键的一块拼图”。 近几年,互联网支付业务规模扩张迅猛,现已处于第三方支付的主流地位。据统计,在已获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40家企业中,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的企业为30家,占大半江山。易观国际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占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份额高达96%。 作为第三方支付领域的主导,关于互联网支付的监管细则却迟迟未能正式出台。“央行对互联网支付管理办法的态度可谓慎之又慎。”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这并非央行首次就监管细则征询支付企业的意见,自2010年下半年起,央行曾多次召集支付企业讨论监管办法,并起草了多个版本的征求意见稿,每个版本都有较大改动。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经多次修改后,已接近定稿,有望在近期正式发布。 上述人士分析称,监管层之所以态度谨慎,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支付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市场规模日益走高的同时,支付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相对于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其他细分领域,互联网支付安全问题最为复杂,监管政策必须尽可能地从制度层面遏制支付风险。 “做实”网络支付账户 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将被强制推行。而目前,部分互联网支付企业开通的实名认证服务,仅是出于业务需求的自发行为,并非监管硬性要求。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保障资金安全,乃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中之重。 由于交易便捷、成本低廉且存在监管缺失,第三方网络支付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洗钱、套现等灰色行为的多发地带。此外,网络钓鱼、黑客攻击、植入木马程序等事件频频发生。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账户的开立应实行实名制,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客户开立个人支付账户时,支付机构应登记客户的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详细身份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单位支付账户,还需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 同时,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所有支付账户须关联本客户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名称应与该客户所关联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个人客户向在同一支付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累计充值金额合计小于1000元的,可不关联银行账户。但未关联银行账户的支付账户只可用于付款、接受交易退款,但不得用于收款。 此外,在银行与支付机构自愿合作的情况下,银行应根据合作协议及客户授权对关联银行账户信息和客户身份信息的关联性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告知支付机构。 上述规定意味着,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将被强制推行。而目前,部分互联网支付企业虽然开通了实名认证服务,但仅是企业出于自身业务需求的自发行为,并非监管部门的硬性要求。 这并非征求意见稿治理灰色行为的唯一措施。其还对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做出严格限定——客户应通过关联银行账户为支付账户充值,未关联银行账户的,可通过非关联银行账户或经央行批准的“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的同一支付机构预付卡为支付账户充值,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而当用户进行支付时,若单笔资金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支付系统将要求客户重新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并核对其真实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支付账户被盗用的风险。 “监管机构未来将有可能掌握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并追溯相关责任,一方面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遏制洗钱。”一位业内人士说。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信用卡不得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以防利用信用卡变相透支提现。 可涉足消费信贷还款 “信用卡等个人消费信贷还款”一项是经数家支付机构争取后新添加的内容,包含房贷、车贷、助学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 对于支付账户资金的流向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除电子商务交易付款、公用事业缴费、信用卡等个人消费信贷还款、购买特定金融产品交易外,客户支付账户内的资金应通过划转关联银行账户的方式实现资金转出支付机构。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上述规定中的“信用卡等个人消费信贷还款”一项是经数家支付机构争取后,本次征求意见稿新添加的内容,包含房贷、车贷、助学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 上述规定被认为能够显著提升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事实上,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企业早已开通相关业务,此规定为相关业务提供了正式的政策支持。 但据了解,尽管个人信贷还款业务规模高速增长,但其目前并未给支付企业带来直接利润。支付宝相关人士表示,还款业务目前对还款客户和银行均免费,在发生跨行结算的情况下,还要替用户支付手续费。开展此类业务主要为了增加客户粘度,扩大市场份额。 此外,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移动电话远程支付适用该管理办法,但并没有提及移动支付业务的更多针对性规定。业内人士分析,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时,可能将添加部分关于移动支付技术业务的细节条款,也可能另行出台移动支付管理办法。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认为,相对于此前的版本,央行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强调业务合规,可操作性有所提升,更贴近于互联网支付行业发展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