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清湾科技园)招标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清湾科技园)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
二、项目概况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清湾科技园)地处白云湖数字科技城启动区,毗邻白云湖西湖,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产业发展定位,依托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力合科创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在广州构建成果转化、投资孵化、人才培育、创新基地等业务形态,建设全球国际创新合作中心;引入清华大学科技成果、清华校友创新项目及团队;打造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科技服务体系,建立数字科技国家级孵化器;推进创投基金等一站式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助推广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创第一窗口区。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409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759平方米。物业类型:甲级写字楼(2栋)+企业独栋(2栋)+企业公馆(2栋)+临湖独栋(6栋)。
三、招标范围
力合科创(广州)创新中心(清湾科技园)红线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园区规模:总占地面积409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759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为1#、2#栋,物业建筑面积为67650.88平方米,企业独栋3#、4#、7#-12#栋,物业建筑面面26109.22平方米,企业公馆5#、6#栋,物业建筑面积40080.82平方米,包括园区写字楼、独栋、企业公馆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基础设施设备等服务。
四、报价方式
单价合同,根据中标单价“甲级写楼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价,企业公馆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价,企业独栋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价”计价支付。最高限价:甲级写楼物业服务费单价20元/平方米/月,企业公馆物业服务费单价:8元/平方米/月,企业独栋物业服务费单价10元/平方米/月。各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单价报价,各项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六、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交材料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第2-6项资料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被授权人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声明函 | 符合“六、投标报名条件:第1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6 | 信用查询 | 符合“六、投标报名条件:第4条”的网站查询截图。 |
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2、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盖公章扫描,按上述顺序放置在一个PDF文件中,原件备查。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识,否则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报名。 |
八、推荐要求
1、推荐人及推荐单位须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提交相关资料。
2、推荐人在推荐单位中必须具有管理层级较高且稳定的人际关系(副经理及以上关系),确保该管理人员有资格、有能力充分调动本单位各种资源在后续工作推进中全力支持本项目工作。同时,推荐人须负责对如作为中标人的被推荐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工作协调。
九、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招标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官网线上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官网线上报名地址:new.sztc.com。
3、联系人:伍工、聂工;联系电话:13824436562、19928797091。